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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從我們繳納申請居留證費用那天算起
到六月二十日就整整五個月
然而,五月的時候,Cadmus的直屬上司就已經頻頻催促學校趕緊辦明年的聘約
以便準備申請辦理延長居留證的期限
還沒領到居留證就要開始準備辦理延長...這真是奇怪的行政程序!
所以上級也催促學校人員幫我們詢問居留證何時下來
得到的答案也很有趣,IND說已經送到德夫特市政府了
要我們乖乖等市府通知領取,不要再去問他們
七月初我們跑市政府辦理更改地址的時候
還滿懷希望市府人員會發現,然後我們就可以領取
但一直到七月十二日才收到領取通知
再跑一趟,等個十分鐘,坐個五分鐘,寒暄一下 終於拿到這張苦苦等了半年的「小卡」
從此,我們不需要再隨身攜帶護照做為身份證明 也可以自由地在歐盟境內進出
重點是,有了這一張小卡,Cadmus才能去換領荷蘭駕照 以備未來之需
不過接下來很快地又要申請延長VTV的手續
還要繳下一年的費用,年底還要申請寶寶的居留證哩!
真不知道我們到底會總共繳給荷蘭政府多少油水勒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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