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從我們繳納申請居留證費用那天算起

到六月二十日就整整五個月

然而,五月的時候,Cadmus的直屬上司就已經頻頻催促學校趕緊辦明年的聘約

以便準備申請辦理延長居留證的期限

還沒領到居留證就要開始準備辦理延長...這真是奇怪的行政程序!

所以上級也催促學校人員幫我們詢問居留證何時下來

得到的答案也很有趣,IND說已經送到德夫特市政府了

要我們乖乖等市府通知領取,不要再去問他們

七月初我們跑市政府辦理更改地址的時候

還滿懷希望市府人員會發現,然後我們就可以領取

但一直到七月十二日才收到領取通知

再跑一趟,等個十分鐘,坐個五分鐘,寒暄一下 終於拿到這張苦苦等了半年的「小卡」

從此,我們不需要再隨身攜帶護照做為身份證明 也可以自由地在歐盟境內進出

重點是,有了這一張小卡,Cadmus才能去換領荷蘭駕照 以備未來之需

不過接下來很快地又要申請延長VTV的手續

還要繳下一年的費用,年底還要申請寶寶的居留證哩!

真不知道我們到底會總共繳給荷蘭政府多少油水勒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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